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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 450723025000 | 实施编码 | 11452730MB0364570H4450723025000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52730MB0364570H4450723025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452730MB0364570H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暂无 | ||
| 前置审批事项名称 | 无 | 前置审批实施主体 | 无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办理公示 | 网上公示 | 年检或年审 | 不年检或年审 |
| 公示地址 | 网上公示:http://zwfw.gxzf.gov.cn/gxzwfw/bjgslist/gotoBjgs.do?deptCode=11452730MB0364570H&webId=120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 |
| 查询地址 | 电话查询:0778-5219525 | ||
| 通办范围 | 全镇(乡、街道) |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
|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778-5219525 | 监督投诉方式 | 监督投诉电话:0778-5226365 |
| 联办机构 | 暂无 | 是否收费 | 否 |
| 行使内容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令第555号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 ||
| 权限划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施行,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四十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令第555号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委托部门 | 暂无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容缺时限 | 暂无 |
| 容缺补正方式 | 暂无 | ||
| 审查方式及标准 |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等证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 ||
窗口信息
| 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交通指引 | 地图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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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卫生健康局窗口 |
0778-5219525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卫健局窗口 |
交通指引:1.可乘坐1路、10路公交车,到都安旧糖厂路口下车,跟随路口指示牌直行100米右拐30米到达目的地;2.可乘坐出租车,向司机师傅报送目的地;3.可自驾至政务服务中心,在百度地图中搜索“都安瑶族自治县新政务服务中心”,跟随导航指示驾驶到达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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