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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预约业务办理机构: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和各分支机构。二、预约时间范围:提供自预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的预约服务。三、预约方法:网上预约实行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服务(不含周六周日)。预约时间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每天16:00之后不能进行次日的预约,只能预约第二和第三个工作日的服务。同一个机构同一个身份证号码三个工作日内只能预约一次,不能重复预约。 每个工作日(按7个小时计算)按时间段预约,一个小时内设置2个预约,每个办理机构每天网上预约业务总量约为14笔。四、预约业务类别:贷款上门预约、节假日及非上班时间贷款服务预约。五、预约登记内容:需登记预约办理业务类型、预约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六、需要预约服务的缴存职工,请通过点击“住房公积金服务”栏目的“个人业务管理”http://zfgjj.hechi.gov.cn/zfgjjfw/,输入个人账户及密码登录之后进行网上预约,也可以直接拨打我中心各管理部电话进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金城江管理部:0778-2299529、0778-2112900、0778-2117900          宜州管理部:0778-3188079、0778-3181901          罗城管理部:0778-8225191、0778-8228178          环江管理部:0778-8820086、0778-8820085          南丹管理部:0778-7211987、0778-7211333          天峨管理部:0778-7830336          东兰管理部:0778-6327890          巴马管理部:0778-6214781          凤山管理部:0778-6811677          都安管理部:0778-5222068          大化管理部:0778-5822480
    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2.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或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3.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需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建住房总价20%的首期付款,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需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建住房总价30%的首期付款;4.取得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也可以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三年内提出贷款申请;5.当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7.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并且用作抵押的房地产能够在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提供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此表在服务窗口填写);2.借款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3.借款人、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在广西区内民政部门登记婚姻状况的,可联网核查信息的无需提供结婚证,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须签署声明);4.借款人绑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卡(异地缴存职工提供在承办银行的还款卡);5.借款人在广西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6.提供购房合同2份、首期付款凭证(收据或发票、转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缴存人持个人基本资料和购建住房证明材料到购建住房所在县(区)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2.现场受理:管理部窗口人员现场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规定的,给予正式受理,并预签借款合同及抵押申请,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退回贷款申请材料。3.贷前调查及审批:管理部信贷员对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调查,调查核实符合贷款条件后,提交管理部负责人对贷款进行审批。4.借款合同的打印和抵押登记材料的报送:贷款审批通过后,移交受托银行打印借款合同,并由受托银行将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提交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批。5.贷款发放:受托银行取得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资金划拨到借款合同约定的售房单位或借款人银行账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通知,政策主要涉及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二套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等。记者梳理了具体的调整细节,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问题。问题一:降低房贷利率,我能申请吗?包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吗?答: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政策发布(8月31日)前贷的款,不管贷款是否已经发放了,只要你跟银行签了贷款合同,又符合首套住房的标准,那就可以去申请降低利率。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不在调整范围内。不过,如果你当时签订的贷款利率已经很低了,就不一定有下调的空间。据估算,全国有近1亿个首套房存量贷款合同,而其中因利率偏高面临协商调整的借款人约4000万户。问题二:我该怎么申请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答:根据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借款人申请降低利率有两种途径,一是以“新”换“旧”,向银行申请“新贷款”置换“旧房贷”,二是跟银行协商变更原来的利率水平。具体选取哪种方式,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和银行协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选取第一种方式,新发放贷款只能用于偿还“旧房贷”,不能挪作他用。从时间上看,如果你符合条件,那么从2023年9月25日起,就可以向之前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了。现在,银行正在进行修订合同文本、改造调整系统、识别符合标准的客户等准备工作。到时候怎么申请还有待各银行进一步明确。问题三: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能省多少钱?答:对不少房贷利率处于高位的购房者来说,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减少利息支出,可以说是期盼已久。根据测算,本次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平均降幅大约为0.8个百分点。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协商后房贷利率降至4.3%,每年可节约利息支出超5000元。但具体每笔贷款的调整幅度有多大,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根据通知,具体利率调整幅度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这就是说,对借款人而言,具体能享受到多大幅度的调降,要看办理贷款时当地的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以及与银行的协商情况。问题四:我要买二套房,贷款利率能降多少?答:对于要买二套房的购房者来说,此次房贷政策调整的一大利好就是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从过去LPR“加60个基点”变为“加20个基点”,一次性降低40个基点,力度可是不小。假设按8月份最新5年期以上LPR计算,以LPR加60个基点申请贷款,二套房贷款利率达到4.8%,调整为加20个基点后,贷款利率则降至4.4%。以20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的商贷为例,调整后借款人可节约利息支出超10万元,月供将减少400多元。过去一段时间,不少住房信贷政策调整集中在满足居民刚性住房消费需求,降低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问题五:统一首付款比例下限,我的首付款能降多少?答:根据通知,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和“非限购”城市,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首套房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30%。这个政策对“非限购”城市的购房者来说可能意义不大,因为很多地方已经在按这个水平执行。但在“限购”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分别是30%和40%,在实际执行中很多地方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求高于40%,甚至达到60%至80%。这次调整后,“限购”城市的购房者将从中受益。以一套总价500万元的二套房为例,首付60%,需要300万元;如果首付比例降到30%,首付款就能减少150万元。降低首付比例下限,有利于降低居民首付负担,增强购房能力和意愿。不过,政策规定的只是一个下限,各地如何确定首付比例,尤其是一些重点城市的首付比例能否下调、下调幅度有多大,还得各地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求来定。
    01提取办理注意事项(一)购房提取办理时间以支付房款之日起计算,3年内提出提取申请;(二)可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有住房贷款的,不含住房贷款支付部分,偿还住房贷款可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02提取办理所需材料商品房未办证1. 身份证原件;2. 与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银行一致的一类银行卡原件;3. 购房合同原件;4. 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5. 付款票据原件。商品房已办证、二手房1.身份证原件;2.与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银行一致的一类银行卡原件;3. 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备注:提取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个人实际承担的购房费用,其配偶、父母、子女以此为由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03线上办理指南为了方便更多群众足不出户办理购房提取首次购房提取也可以线上办理啦!1.   非首次购房提取2.    首次购房提取请各位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以下对应篇幅阅读。非首次购房提取1打开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购买住房提取】2阅读提取须知点击【同意】3点击【已有材料请选择】4点击选择提取材料5房屋信息显示出来后可输入提取金额5点击【卡校验】显示账户正常再点击【提交】即可办理成功首次购房提取1打开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购买住房提取】2阅读提取须知点击【同意】3点击【材料新增】4找到【提取子类】点击【请选择】5选择自己的购房类型6填写房屋信息和增加票据7填写票据信息点【提交】8房屋信息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即完成材料新增9材料新增完成后自动返回上一页此处参照“非首次购房提取”③-⑤点操作上传材料后点击提交等待人工审核备注:线上人工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04柜台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管理部地址电话金城江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12900宜州宜州区庆远镇龙隐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3181901罗城罗城县大数据局新楼二楼8228178环江环江县思恩镇机场路18号一楼8820086南丹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7211333天峨天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830336东兰东兰县向阳移民新城三栋二楼县政务服务分中心6327890巴马巴马县巴马镇寿乡大道2567号巴马国际颐和康养城3号楼6214781凤山凤山县凤城镇思源街道龙华路凤山县政务服务中心6811677都安都安县安阳镇巴谭社区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5221215大化大化县古江大道生态民族新城C区7-9号一楼5818518
    2022年3月27日,一份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求答复书冲上热搜,该答复书显示,某知名企业未为员工足额缴纳公积金。该话题能冲上热搜,可能大部分原因是许多人对于公积金的认识还不太明确,一直以为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福利,而不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即,认为企业不是必须为员工缴存公积金,如果企业要缴,说明企业福利比较好;不缴,也不违法。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企业必须为员工缴存公积金。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关于公积金缴存的7个误区。01单位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法律依据吗?1999年4月3日国务院就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单位为劳动者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属于单位的法定义务。法条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既然是“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意味着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属于法定强制义务,不缴就是违法的。单位不为试用期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是违法的。02单位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内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法条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03职工自愿承诺不缴存住房公积金,事后可以反悔吗?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但如果违反了法定义务,职工尽管事先自愿承诺不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如果投诉的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然会责令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法定义务不因任何人或者单位的承诺、协议而免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有强制性、法定性。因此,职工的承诺不能免除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04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能得到支持吗?不能。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该条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05有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得到了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但如果将此规定在规章制度中,则导致规章制度的内容违法,即“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符合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举个例子帮助大家理解。花某于2012 年 12 月 10 日进入河南华某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工作。2016 年 6 月 1 日,花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016 年 6 月 23 日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宜达成调解,公司同意补缴住房公积金。法院认为,劳动者的权益应得到保护。公司未为花某缴纳住房公积金,直至花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才与花某达成协议并缴纳该费用,故花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应受到法律的保护,遂判决公司支付花某经济补偿金 9087.33 元。该案中,本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本案中因为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入职后一定期限或者一定条件下才给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结果因为公司的规章制度违法,员工以《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第 4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公司支付经济补偿。06职工与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争议为什么不能起诉?因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在这里看一看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1121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争议,应当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催缴,侯某滨要求红梅集团补缴其住房公积金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07劳动者投诉补缴住房公积金,是一年、三年时效吗?时效可以追溯到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之日,即1999年4月3日。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属于行政行为,不受一年仲裁时效、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一、哪些人可办理公积金自愿缴存?我市将自愿缴存人员范围扩大到港澳台同胞,即凡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河池辖区就业、居住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包括港澳台同胞,均可申请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二、自愿缴存人员可享有哪些权利?自愿缴存人员可与单位人员同等享受权利:一是自愿缴存人员与单位在职缴存职工同等享有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权利,实行同等的提取和贷款条件。二是自愿缴存人员跨城市就业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三是对自愿缴存人员实行多缴多贷、长缴多贷政策,在不超过我市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条件下,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越多可申请贷款的金额就越多,缴存时间越久可贷款额度就越高,自愿缴存人员每缴存满1年,可贷款的额度可增加1万元。三、自愿缴存人员可享受哪些缴存和贷款优惠政策?自愿缴存人员可享受公积金“高”存“低”贷优惠政策。自愿缴存人员所缴纳住房公积金,按国家现行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给缴存人计息。目前,公积金存款年利率为1.5%,公积金存款利率是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0.35%的4.29倍。自愿缴存人员购建自住住房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5年(含)以下2.75%,5年以上3.25%,分别比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低42.11%、33.67%)。四、自愿缴存人员符合条件可办理公积金提取自愿缴存人员提取条件更加灵活,除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提取政策外,本人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封存满6个月以上,可随时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比单位职工更加灵活。五、自愿缴存人员可办理对冲还款自愿缴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只要按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供按月对冲还贷服务,即每月从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资金冲还其每月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无需另行办理还款手续,可有效缓解自愿缴存人员还款压力。六、自愿缴存人员可以异地、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已实现全城通办、网上可办。即缴存人员可自行选择河池市辖区内任意一个县(区)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业务,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和微信随时随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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