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
标 题: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韦天照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都政干〔2024〕20号) | |
发文字号: 都政干〔2024〕20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天照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仍为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蓝永全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朝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兼);
蓝宝剑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任建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覃安韦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淋瀚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蓝英田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韦利球同志(女)的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石瑞马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韦文春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唐炜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韦铁军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韦爱华同志(女)任都安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韦雪菲同志(女)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韦志猛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世伟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陆勇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河湖生态保护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韦俊克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兼);
免去韦喜凤同志(女)的都安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副校长、都安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韦芳裕同志(女)任都安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副校长、都安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副校长,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韦超庭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韦显桃同志(女)任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校长助理、都安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校长助理职务;
免去韦茂兴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韦光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瑶族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利同志(女)的都安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韦敢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百旺司法所所长职务;
石迎春同志(女)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百旺司法所所长,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地苏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晓帆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隆福司法所所长,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大兴司法所所长职务;
蓝如海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大兴司法所所长,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龙湾司法所所长职务;
邓冬迎同志(女)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龙湾司法所所长,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隆福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蓝日林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司法局九渡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巍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九渡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翔同志任都安瑶族自治县保安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站长)(试用期一年);
韦红亚同志(女)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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