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
| 标 题: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蓝仁坤等同志免职的通知(都政干〔2025〕13号) | |
| 发文字号: 都政干〔2025〕13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蓝仁坤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勖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韦庆同同志的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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