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耕地地力,保障粮食安全,都安瑶族自治县制定《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以下为政策要点解读:
一、政策目标
通过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激励农户保护耕地质量,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补贴资金力争2025年6月20日前发放到位。
二、补贴对象与范围
(一)补贴对象。
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国有农场在职职工(承包耕地符合条件者)。
严禁:公职人员领取、代领补贴,以死亡人员名义申领,或一人重复申领。
(二)补贴范围。
纳入补贴: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核减不符合条件的耕地。
不纳入补贴:
1.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如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
2.占补平衡中“补”的未验收耕地;
3.种植多年生木本作物(如茶树、果树)的耕地(一年生草本果类可补贴)。
4.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
(一)补贴标准。
以全县统一核定的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未确权地区以家庭联产承包面积为准)。
奖励措施:对应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可提高补贴标准(最高200元/亩)。
(二)发放方式。
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农户账户,确保公开透明。
四、申领流程与要求
(一)登记与公示。
农户向所属村委申报耕地面积,乡镇政府审核后公示7天(含农户姓名、面积、核减原因)。国有农场职工需通过农场统一申报。
(二)审核与发放。
县级部门联合抽查(每乡镇随机抽1-2村,每村抽5-10户),发现问题需重新核实。
公示无异议后,资金由自治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五、创新与奖惩机制
(一)鼓励方向。
探索补贴与实际种粮面积挂钩机制,优先支持环保耕作技术(如秸秆还田)。
(二)处罚情形。
露天焚烧秸秆、使用违禁农药或肥料导致污染者,取消当年补贴资格;虚报面积、骗取补贴者取消当年及未来两年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将依法严处。
六、时间节点
2025年3月8日前:完成县乡两级方案制定及备案。
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村级公示及信息上报。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县级审核及资金分配批复。
2025年6月20日前: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及档案归档。
七、政策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都安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蓝亮,联系电话:0778-5276253,邮箱:nyjjzg@163.com;黄珏,联系电话:0778-5223355,邮箱:daxczn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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