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大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
| 标 题: 兴政发〔2025〕6号 关于印发《大兴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兴政发〔2025〕6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
兴政发〔2025〕6号
大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兴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兴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兴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力做好我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河池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及《都安瑶族自治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4年全县突发地质灾害31起,无人员伤亡,延续了2023年以来地质灾害“零死亡”的良好态势,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大兴镇各村记录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84个,其中有4处隐患点已进行清除,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场,使群众对应急防灾措施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历年排查,我镇辖区内对人民生命财产存在威胁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点)共84个,涉及13个行政村,受威胁人口总数3000多人,潜在经济损失10400多万元。目前已有4处隐患点被清除。
三、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时段地域趋势预测。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推测,2025年我县地质灾害风险仍将持续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呈现易发频发、区域集中的特征。灾情时空分布具有显著季节性特征,主汛期(5-9月)为灾害集发时段,其中6-8月受“龙舟水”、短时强降雨及台风等极端天气过程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率显著攀升;地质灾害易发地段主要为岩溶山区、新近开挖的人工边坡、公路沿线、水库坡岸、废弃采石场及矿山采空区等区域。
(二)地质灾害类型规模趋势预测。2025年我镇地质灾害类型预测以危岩崩塌为主,其次为滑坡,此外可能有少量岩溶地面塌陷及泥石流发生。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可能较往年偏多。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按照各村委会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为:梅珠村梅洞队、梅珠村弄才队、梅珠村梅一队、丹江村朴中队、丹江村弄怀队、丹江村江屯队、丹江村却内队、丹江村弄则队、古朝村加图队、古朝村谭上队、骨龙村弄角、骨龙村堂上队、弄模村弄茶队、弄模村下岭队、林堂村加尚队、林堂村平内队、林堂村兰下队、九顿村古洪队、九顿村弄伏队、九顿村阳内队、国隆村拉温新村、国隆村板内队、太阳村歪含队、太阳村板新队、江仰村弄狂队、江仰村新外队、池花村弄楣队、顺安村弄王队、加平村路上队、加平村加重队等村屯,以及学校、医院、集市、矿山、采石场、削坡建房居住区等人员聚集区和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区域及周边人员居住点等。
每年5—9月(主汛期)是我镇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今年6—8月受“龙舟水”的影响,需重点防范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9月主要防范台风造成的降雨开始时段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48小时时段,以上时段极易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此外,10-11月需防范汛末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山区削坡修路和建房、采矿等工程要常年防范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边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五、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实际,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大兴镇梅珠村梅洞屯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列为202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六、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和群测群防情况,一要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村屯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三查”计划;二要对现有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点进行维护;三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四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已经安排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和搬迁避让项目,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五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兴镇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指挥长由大兴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大兴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成员由大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以及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各村民委员会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民委员会也要相应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宣传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屯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逐级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治工作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层层签订防灾工作责任书。对已发现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要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监测责任人、监测人、预警信号、人员财产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抢险等措施。各村委会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有关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让有关人员对灾害有足够的认识,认清自己的防灾工作,了解灾害的威胁情况,掌握应急防灾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我镇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要安排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监测人员要在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监测记录。监测人员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加强跟踪监测。镇人民政府接到险情报告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分析险情,采取防灾措施,并及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四)加强地质灾害检查。各村委会、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期前排查、汛期中巡查、汛期后复查,要组织技术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进行排查、检查,随时掌握重大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险情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五)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各村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通过电视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网络信息等多种途径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传达给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屯防灾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积极做好汛期雨情、水情、气象的预测预报,进一步提高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水平。
(六)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各村委会、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好汛期值班安排,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保证汛期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对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必须在接到灾情报告第一时间报镇人民政府。
(七)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
1.大兴镇党政办公室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反馈和上报工作。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灾电话(0778-5441194),随时接受群众报灾。
2.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服务中心要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加强对矿山企业尾矿库区、废渣堆放点、采场和采空区的巡查检查及监测监控,特别要防止采空区、采场的高边坡、满载的尾矿库和废渣堆放点因强降雨等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3.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我镇堤坝、水库及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宣传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制定旅游景区(点)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游客安全。
4.镇民政办要做好灾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
5.镇易安办负责制定移民迁建区及重点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移民居住点移民安全。
6.镇中心校、大兴中学负责制定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组织实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八)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的监管。各村委会、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工程活动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种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监管,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各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九)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调查评估、地质灾害抢险及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应急抢险所需监测仪器、应急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的配备和储备。
(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各村委会、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刊专栏、条幅、板报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防灾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25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镇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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