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安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
| 标 题: 安政发〔2025〕30号关于做好安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安政发〔2025〕30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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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发〔2025〕30号
安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安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5〕18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河池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河政发〔2025〕14号)及《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都安瑶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都政发〔2025〕18号)文件精神,严格对标区、市、县级普查工作要求,扎实、高效推进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工作有序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摸清新时代安阳镇“三农”发展家底,客观反映农业生产新态势、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镇党委、政府科学制定“三农”发展规划、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含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及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范围
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等全链条农业相关行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
严格遵循普查核心维度,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粮食及大食物生产保障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现状、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
普查时期资料:2026年度全周期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安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镇普查工作的组织部署、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承担普查日常组织、协调及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镇人民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须同步成立专项普查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辖区内普查工作的落地实施;镇直各单位需指定联络人,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形成“镇统筹、社区落实、单位协同”的工作格局,“齐抓共管”要求。
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广泛引导社会力量、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普查工作,营造全员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职责分工
对照镇级部门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镇统计站:牵头负责普查业务全流程组织实施,包括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数据汇总、与县级普查机构(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都安调查队)对接衔接;
镇财政经济办:落实普查经费保障,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普查‘两员’”)工作补助,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节约高效,对标县级财政局经费保障要求;
镇农业服务中心:及时提供种植养殖领域行政记录及基础数据,做好业务指导与协调服务,配合县级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提供相关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做好业务指导与协调服务,配合县级对应部门完成普查相关任务。
(三)落实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镇财政经济办严格按要求,将普查所需经费足额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普查“两员”工作补助,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加强经费全流程监管,杜绝浪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队伍保障:各社区从具备较高文化素质的乡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员及本地居民中择优选聘普查“两员”,镇统计站牵头组织全覆盖业务培训,同步衔接县级普查机构培训要求,打造专业、高效的普查队伍;
责任保障: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强化全过程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依法规范开展普查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县级普查工作规范,推进普查各环节工作合法合规:普查“两员”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如实采集、报送普查资料,严禁伪造、篡改数据;普查对象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信息,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普查中获取的可识别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统计以外用途;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未经县级普查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对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通报曝光,维护普查工作严肃性与权威性。
(二)严守数据质量底线
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理念,严格对标县级数据质量要求,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可用:严格按照县级普查方案规范操作,强化全流程培训指导与流程管控,确保数据采集、审核、汇总符合县级标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坚决防范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可用;落实数据质量追溯与责任追究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杜绝任何形式的人为干扰和数据失真。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切实保障普查数据安全。
(三)创新优化普查方法
积极响应“数字化、智能化普查”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负担:推广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精准测定主要农作物面积和设施农业情况;推行线上自主填报与手持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数据采集模式,实现普查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采用“全面普查+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优化调查组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加强部门行政记录整合与共享,深化普查资料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资源共建共享、高效服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引导
精心策划宣传方案,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普查宣传:依托镇内新闻宣传平台、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载体,宣传普查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提升社会公众认知度与支持度;积极引导普查对象依法履行配合义务,鼓励社会各界、辖区企业、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普查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助力县级普查工作整体落地。
附件:安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安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阳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蓝建国 安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韦柯桐 安阳镇党委副书记
邓 晶 安阳镇党委宣传委员
黄柳蓬 安阳镇副镇长
黄显琳 安阳镇副镇长
成 员:黄 澄 安阳镇党政办主任
覃春琴 安阳镇党政办副主任
卢江玲 安阳镇财政经济办主任
覃浈媚 安阳镇财政经济办统计负责人
覃凤林 安阳镇财政经济办统计员
韦曼婷 安阳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唐春妙 安阳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韦凤平 安阳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覃筠婷 安阳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周金玉 安阳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卢秋灵 安阳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婷 安阳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黄春莉 安阳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曾展宏 镇南社区居委会主任
石星海 迎晖社区居委会主任
唐丽川 镇北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明克 巴谭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冠群 益梨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 军 苏利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 升 阳安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翠保 安北社区居委会主任
韦晓成 镇南社区居委会统计员
石星贤 镇北社区居委会统计员
韦柳青 迎晖社区居委会统计员
潘彦妆 巴谭社区居委会统计员
韦 桥 益梨社区居委会统计员
潘桂妍 苏利社区居委会统计员
韦景闯 阳安社区居委会统计员
韦远红 安北社区居委会统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黄柳蓬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有:覃浈媚、覃凤林。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和安排各社区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对开展农业普查各项工作跟进督查,确保取得成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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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印发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