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36437 | 效力状态:有效 |
| 发文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8日 |
| 标 题: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 有关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都政办发〔2025〕23号) | |
| 发文字号:都政办发〔2025〕2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8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都安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唐秀果同志
协助县长处理自治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管理和协调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等工作。
主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蓝舒尼同志
协助副县长分管自治县教育局(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局、广播电视管理站)、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投资促进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中心、融媒体中心、县志办、图书馆、新华书店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县长联系和协调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直属工委、文联、妇女儿童、社科联、科协、红十字会、广电网络等有关工作。
协助副县长负责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定点帮扶、特色小镇建设、北京语言大学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宣传、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机关工会、文电信息、财务后勤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覃 妮同志
协助副县长分管自治县民政局、交通运输局(路长办)、大数据发展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都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县长负责粤桂东西部协作、深圳市宝安区与自治县对口协作等方面工作。协助副县长联系和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商引资、财税、统计调查等有关工作。
协助副县长联系和协调河池市都安生态环境局、老龄委、公路养护中心、海事、航运、公路(高速公路)、残联和汽车总站等有关工作。
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深圳宝安·河池都安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人事、值班等工作。
蓝 生同志
协助副县长分管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现代特色农业办公室、水果生产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水利局(河长办)、生态移民发展局、林业局(林长办)、供销联社、糖业生产中心、乡村办、物资公司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县长联系和协调档案、党史办、工商联、非公经济、水文水资源、气象、石油和烟草等有关工作。
黄 欣同志
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财政局(金融工作中心)、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科学技术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地震监测信息中心)、统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学校、公务接待中心、二轻联社、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农林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常务副县长联系和协调人民武装部、税务、党校、国家统计局都安调查队、河池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安分园(河池·都安临港工业园区)、河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安管理部、70周年县庆庆典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要保密、外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都安监管支局、农发行、各商业银行、保险和证券等有关工作。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工作。
唐秀昭同志
协助副县长分管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田长制工作站、不动产登记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住房制度改革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用地保障指挥部办公室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县长联系和协调通信、邮政、长途传输、供水、供电、发电总厂、电站建设、燃气等有关工作。
韦江帆同志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的事务工作,负责督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和自治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件的落实情况。
分管自治县发展研究中心,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综合股。
韦文书同志
协助副县长分管自治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办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县长联系和协调武警、消防救援、法院、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等有关工作。
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乡村振兴、信访等工作。
附件: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AB互补工作制度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
AB互补工作制度
AB互补制工作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在A或B一方出差时,B或A能及时主动对接补位,做好B或A应该参加的会议和对应的各项工作。现将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AB互补工作安排如下: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