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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19-10-09 1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为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受理点为本机关办公室。

    本机关还将采用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2.办公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瑶中小区九排6号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大楼二楼

    3.联系电话:0778—5212651;传真:0778—5212651;电子信箱:da5212651@126.com;邮政编码:530700。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本机关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收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法人/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

    义务机关(机构)名称

    都安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名称、文号或其他特征描述)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邮寄 □当面领取

    □现场查阅 □电子邮件

    政府信息的

    载体形式

    □纸质文本 □数据电文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类型: □自身生产的需要 □自身生活的需要

    □自身科研的需要 □查验自身信息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