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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安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19-10-25 15:5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特编制《都安县供销联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

    2.公开形式。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即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3.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县供销社各职能股室;办公地址:安阳镇屏山南路52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5212251;电子信箱:dacoop0103、daxgxs@163.com;邮政编码:530700。

    (二)受理程序。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一)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二)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三)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都安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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