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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烈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19-12-01 17: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也可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uan.gov.cn)查阅《指南》。

    拉烈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公开信息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权利人可以在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uan.gov.cn/)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拉烈镇党政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duan.gov.cn。本单位当面受理点: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5432105;电子信箱:lalie5432105@163.com;邮政编码:530732。

    办公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镇拉烈街9号。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镇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拉烈镇党政办公室;

    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拉烈镇拉烈街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778—5432105;

    电子邮箱:lalie5432105@163.com;

    邮政编码:530732。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镇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本镇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镇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镇掌握的政府信息,本镇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镇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镇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镇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收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关联文件: